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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员工生病休长假,公司能延长试用期吗?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0日 潍坊企业法律顾问  
公司与员工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1个月试用期,现员工试用期内生病需病休2周,公司延长试用期可以吗?如不能,公司应当如何操作?
专家解答: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的试用期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因此,公司不能再延长员工的试用期。
此情形下,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暂时中止履行试用期,待员工病愈复工后再继续履行试用期尚未履行完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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