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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行社经营范围变更审批程序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0日 潍坊企业法律顾问  
  项目设定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项目收费依据:不收费
  项目承办处:质量规范和管理处
  项目审批总时限:10个工作日(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
  决定送达总时限:10个工作日
  项目审批程序:
  一、受理
  1、申请变更国内旅行社经营范围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旅行社变更申请
  (二)填报由各地市旅游局签署意见的《旅行社变更备案登记表》
  (三)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股东会决议
  (五)该旅行社章程修正案
  (六)合法的验资报告书
  (七)债权债务处理说明
  二、审批:
  旅行社在工商部门办理完变更登记后30个工作日内到省旅游局备案;其中旅行社名称、企业形式、营业场所等事项变更的,省旅游局应为其换发《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办证:
  为符合变更条件的国内旅行社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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