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联系电话:18911397399
律师信息
吴双燕-深圳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照片展示

吴双燕律师

  • 律所:

    广东凯卓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8911397399

  •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南环路446号星展广场1栋B座13A01 /福田区福华三路3号京地大厦904C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国企改制后股权转让价格及有无限制?

添加时间:2018年6月1日 来源: 深圳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wfqyflgw.com/
  国企改制后股权转让价格及有无限制?
  股东按照怎样的价格转让股权,是拟转让股权的原股东与拟受让股权的新股东协商一致的事情,一般来说是以公司基准日的净资产为基础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的结论作为依据进行协商。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现股东都不接受转让股东的股权,则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具体的程序和限制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和公司法的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18911397399

Copyright 2018-2025

深圳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