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联系电话:18911397399
律师信息
吴双燕-深圳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照片展示

吴双燕律师

  • 律所:

    广东凯卓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8911397399

  •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南环路446号星展广场1栋B座13A01 /福田区福华三路3号京地大厦904C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金的方式有哪些?

添加时间:2018年7月26日 来源: 深圳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wfqyflgw.com/
筹集资金的方式主要有:   
①发行股票。股票是公司发给股东的入股凭证,是股东拥有公司财产所有权的法律证书 ,也是股东据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可以依法进行买卖,价格随行就市。股票的种类有: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有票面值股票和无票面值股票、单一股票和复数股票等。   
②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是公司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手续发行,承担在指定时间内支付一定利息和偿还本金义务的有价证券。债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两种。记名债券在转让时,除要交付债券外 ,还要在债券上背书;无记名债券在转让时立即生效。公司债券持有者是公司的债权人,无权参与公司事务和业务的决策,只是根据债券金额享有向公司请求支付固定利息的权利。公司债券清偿期届满时,公司负有向债券持有者清偿债券本金的义务,公司解散时,债券持有者有权优先从公司财产中受偿。

联系电话:18911397399

Copyright 2018-2025

深圳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