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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权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4日 潍坊企业法律顾问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长职务,并限定为一人。所以要设立董事长,是由于董事会为会议形式集体决策的机构,需要有人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本身的一些事务需要有人检查,同时还有些公司事务需要由董事会的某个单独成员作为代表。董事长有以下职权:
  1.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4.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董事长是董事会的一个成员,它与其他成员在董事会中具有同等的权利;董事长的权力不是个人职务产生的个人权力,而是董事会的权力在一定条件下授予其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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