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企业法律顾问
法律热线:

公开募集的招股说明书

发布时间:2014年1月14日 潍坊企业法律顾问  
      公开募集的招股说明书
      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的招股说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如果股份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不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可以申明情况);
    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5.本次募股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潍坊企业法律顾问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63629009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