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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规定的破产费用的范围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4年5月3日 潍坊企业法律顾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7月30日)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分配所需要的费用;
  (2)破产财产的受理费;
  (3)债权人会议费用
  (4)催收债务所需要的费用
  (5)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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