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企业法律顾问
法律热线:

新闻出版改制后的定位

发布时间:2015年5月15日 潍坊企业法律顾问  
 在记者采访的几家在京新闻出版单位,除了感受到改革者的激情和对未来集团的蓬勃发展的憧憬以外,也同样感受到了这些“将行者”的困惑与期待,其中提到最多的担忧是新闻出版改制后的定位问题。
 北京某出版社负责人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接到关于在京出版单位改革的正式文件,但是不断有内部电话和开会,通知他们拿改制方案。这期间,新闻出版总署传达过不少精神,包括办培训班。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副署长邬书林亲自授课讲改革,从观念上先给大家“洗脑”。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新闻出版单位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与主管主办单位脱钩,另组新闻出版集团,作为出资人,集团当然要管人、管事、管资产,这是一种市场管理。而原来的主管机构是一种业务管理(只对新闻出版业务的一种指导)。如果变成企业集团,权力是要上收的,不仅要管人,还要管事、管资产。这也就意味着,现在的主办单位改成企业集团、变成出资人之后,成员单位作为二级法人很多经营自主权可能会受到约束,出版社跟集团的关系怎么处,是他们面临的一个实实在在的问题。
 首要的问题是,集团的领导人是从哪里来的?如果是上面派来的,他的角色定位是政府的官员,还是企业经营者?
 “如果他是经营者,可是并不会经营。但是他在你上面,就要履行职责。一方面对你指手画脚,一方面还要跟你要钱,什么都‘干预’,这让企业怎么‘生活’?大家不愿意改与这个也有关系。”一位报刊社负责人告诉记者,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企业集团如何定位。定位明确将有利于新闻出版业的企业化发展,定位不明确,会把新闻出版业“搞死”。
 “改制必须得改,但是组建集团,应该本着自愿的原则。你可以提亲,可以把几家新闻出版单位撮合起来,每个单位在董事会里面出任一个董事,这样组合大家愿意参加。”这位负责人说,他们最不希望的是从上面派来一些不懂新闻出版业务的官员,特别是到集团来“退休”的,还在那里指手画脚,这样会对新闻出版单位的发展形成“障碍”。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潍坊企业法律顾问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63629009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