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企业法律顾问
法律热线:

央行:铁道部原有债务移交中国铁路总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4月14日 潍坊企业法律顾问  
2013年3月13日下午15时,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将就“货币政策与金融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网记者]: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央行的领导,日前国务院机构改革将铁道部部分职责划到交通运输部,并组建了中国铁路总公司,我想请问这对铁路贷款和铁路债券的信用状况是否会产生影响?谢谢。

  [刘士余]:最近媒体和社会各方面都十分关心铁道部改革涉及商业银行对原铁道部的贷款和各类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铁道部债券的信用状况是否会变化。根据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方案,铁道部政企分开,原来由商业银行向铁道部发放的贷款以及铁道部发行的债券,铁道部下属企业从商业银行拿到的贷款都由新组建的中国铁路总公司继承。国家对铁道部原来贷款或债券等各项支持措施和支持政策不变,所以说商业银行对铁路总公司的贷款,各类机构投资者持有的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债券不会因为铁道部的改革而改变信用状况。下一步国家将会采取综合性的措施支持铁路建设、支持铁路的投资和融资。谢谢。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潍坊企业法律顾问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63629009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